伤得不轻 记者 王刚 摄
东亚讯(实习记者 陈海宁) 7月1日,39岁的王海(化名)与位于长白路的某宾馆签订了租用公厕合同。2日,王海只经营了一天,便发现公厕的经营状况与实际不符,并且合同与事先拟订的协议也不相同。3日12时许,当他找到宾馆方面与其发生摩擦后,被四五个人打伤入院。目前,南广场派出所的民警已介入调查。
签合同后发现诸多问题
39岁的王海和女朋友来到长春发展,住进位于长白路上的某宾馆没几天,便租下了与宾馆一墙之隔的公厕。对方称,公厕客流量很大,每人收费1元,一天就能有100多元的收入;并且承诺,宾馆方面负责公厕的水电、卫生、工商等费用。7月1日,王海便以5000元的价格与对方签下了一年的租赁合同。
7月2日,仅仅开张了一天,王海发现公厕要向附近临街的商家免费开放,而使用公厕的人有80%来自附近商铺。事后,王海还在合同中发现,公厕的水电、卫生、工商等费用均由乙方(王海)承担。王海说,3日12时许,他便找到与他签订合同的负责人。
被四五个人殴打
王海回忆,当发现公厕的经营状况与实际不符时,他和宾馆的负责人起了争执,并挨了对方一拳,在用手挡拳时,不小心将对方碰倒在地,于是那人便打电话叫来四五个40岁左右的男子,一起对王海施加拳脚。王海就被打得鼻青脸肿,眼睛和嘴角都流了不少的血。
“我当时都被吓呆了,还是他自己掏出电话报警的。”王海的女朋友说。事发后南广场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,把他们带到派出所。王海被民警送到医院,需要交纳医疗费时,王海才发现身上的2000元不见了。
被打者身上多处有伤
7月5日14时许,记者在解放军第208医院461临床部见到了被打者王海。王海的左眉毛上有一道约3厘米长的血痕,红肿的左眼里布满了血丝,眼眶和嘴唇也已肿起,泛着青紫色;而他的左胳膊上仍清晰可见被撕扯过的痕迹。
昨日15时左右,记者联系了南广场派出所的俞所长。俞所长表示,当天,的确发生了打人事件,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