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亚讯(记者 王春丽) 两名大学生乘坐143路公交车,都闻到了刺鼻的味道,中途下车后都感到头晕,医院诊断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,两人质疑公交车上的暖气释放气体所致,分别索赔1万余元。昨日,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2007年12月19日下午4时,张宁(化名)和李明(化名)都乘坐了143路公交车。张宁说:“我上车就坐在了车的最后一排,当时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。”李明上车要比张宁早,坐在倒数第二排座位,就在张宁前面,同样也闻到了刺鼻气味。张宁说,后来不知什么原因,公交车半路停下来了,车上的七八个乘客都中途下车乘坐其它的车了。李明下车后头晕摔伤了下巴,被家人送到医院缝了5针。与此同时,张宁也感到头晕,到医院就诊,医院确诊两人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。
事情发生后,李明和张宁都怀疑车出现了故障,造成天然气泄漏。可公交车车队方面表示,停车是因水箱开锅,车上的其他人也没有出现这种状况。无奈之下,李明将此车的车主告上了法庭。他在起诉书中提到此辆车是自制的取暖设备,要求此辆车的车主赔偿1.6万余元。张宁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,要求车主赔偿1万余元。
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,受理此案后,也曾对双方进行多次调解,但都未果。法院已经按照法庭程序对被告车主进行传唤,就在开庭之前,仍无法联系到车主,法庭进行了缺席审理。法庭上,李明按照法定程序提供了相关的法律证据,张宁也作为证人,出庭为李明作证。法官表示,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缺席判决。据了解,有另外一名乘客也遇有同类情况,也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。